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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2-03-09 作者: 浏览次数:1103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按照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我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管理创新相结合、与教育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和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学校“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总体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我校法学及相关专业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教育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培养法治思维,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现代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

   我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潍坊学院“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任务,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和谐校园,服务地方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实效。高校的法制教育对象包括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应着眼于各类群体的实际法律需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为提高全体师生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等法治意识和理念的过程,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出。针对我校各类群体的特点,科学设计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将法治理念的培育和提高作为法制教育的核心内容,将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校相结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突出普法依法治理的有机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观念与方式的重大转变,促进学校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从严治校。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把握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环境下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开创学校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 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与能力。对拟就业的学生开设巡讲班,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制教育。

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同时,采取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掘学生身边的法律行为、法制案例,鼓励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交流、参与和互动,更加重视对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二)加强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按照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推进学校管理理念的方式的重大变革,提高学校依法治理的能力与水平,提高校领导、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意识与能力。

校领导及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意识培养和宪法教育,并将其纳入学习型组织建设的一项内容。树立敬畏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熟悉和把握规范民事行为、侵权行为、行政行为、社会管理、违法犯罪、诉讼与非诉讼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了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避险、环境与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与节约、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保护知识产权、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法律法规与一般规则,使广大教职工知法尊法、守法护法。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深入理解教育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深入理解与把握素质教育精髓和教育本质,增强广大教职员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双重角色与职能;重点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使教职员工准确理解与把握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要学习宣传保障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促进教职工队伍健康发展;要大力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 工作举措与实施保障

 (一)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与实施机制。

——推动高等学校法制教育改革创新。针对高校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法律需求,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地开展法制教育;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法制教育精品课程,积极拓展法制教育实施载体,开展实践性、参与性教育实验与探索;要充分发挥我校法学专业教育的资源优势,为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和全社会公民普法工作,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并纳入服务潍坊行动计划。

——完善我校学生法制教育考核机制。要结合法制教育建设计划的推进,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意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形式和途径作为教育的一部分,成绩计入个人学分。

——健全我校法制教育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协作,积极、主动、有效地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在本规划实施期间,集中力量建设一到两个法制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积极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普法动漫设计大赛、课件评选、法制宣传教育读书活动、编制和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杂志等实践性强、趣味性强的活动,丰富法制教育形式;要重视利用互联网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辅办要通过贴吧、博客、微博、论坛、QQ群、公益短信等传播手段,丰富针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学校在校园网开设法制教育专栏、专题,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在校内建立高水平的法制教育的研究团队和研究所。支持、动员、组织法学及相关学科教师系统研究、制定各学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并形成体系。在社会科学研究等课题研究规划和科研成果评审中要适当增加相关的研究选题和项目,尤其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法治理念水平的测评与分析等研究。

  (二)实施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实施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在校内大力推进章程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各个方面的管理办法,推进校内管理制度规范,做到有章可循、从严治校。要确定具体部门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相关法律事务办理。在校领导和中层部门负责人中开展依法治校能力建设专项培训。对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辅办主任及辅导员等负责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章程制定、师生管理及处理学生和教师申诉、教务管理及相关纠纷、科研管理及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法律事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实施管理、依法处理和化解学校内部纠纷、问题的能力。

——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在校内设立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在校园网、校园广播中开设法制教育专栏专题,在图书馆增设法制教育图书角,建设校园法治文化长廊等多种形式,结合学生身边的法律实践、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知法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校园文化氛围。

——组建潍坊学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专家宣讲团。可从校内法学及相关专业遴选,也可从校外公检法、律师协会等单位聘请有专长、理论或者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实际工作者,组成宣讲团,为我校开展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的培训提供师资和智力支持。

   (三)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制、工作体制与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潍坊学院依法治校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法制教育工作。

——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由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学校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并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教育培训和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与公检法、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

——健全完善考核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潍坊学院法制宣传教育评价标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各相关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建立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将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成效纳入对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之中。

——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专款专用,确保落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 工作步骤与安排

   潍坊学院“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制定我校“六五普法规划”,报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上半年。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单位应结合本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一落实本规划的工作举措,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迎接省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参加依法治教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单位的遴选。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组织校内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按照省普法办和教育部普法办的要求,迎接检查验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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