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潍院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潍院要闻

潍院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潍院要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1-06 作者: 浏览次数:781

 

 

 


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潍院党字〔2015〕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
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坚持思想教育从严,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学习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党的思想和行动统一的根本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全校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理论建设,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特别是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对于我校内涵发展转型提升、加快建设应用型特色名校,提高全校党员干部队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落实党的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坚定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目标要求
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学校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要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关键是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落实到忠诚信仰上,落实到严于律己上,落实到勇于担当上,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大基本构成,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八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进一步坚持共同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而奋斗。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深入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联系,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三个倡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主动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学校发展的全过程,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中国梦”。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国梦的全面阐述,学习理解“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学习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结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纪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深刻领会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握国情、世情、党情不变与变的辩证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四)党性修养、教职工职业道德和学风建设。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和践行《潍坊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针对性,完善职业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青年教师,时刻牢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坚决杜绝有损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牢记学校“三全育人”的要求,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全校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学习态度,砥砺意志品格,奋发图强,立志成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强化网上言行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党内法规及反腐倡廉。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四中全会之后,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立法法”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重在强化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工作全面启动。通过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二至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全校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环境。
(六)依法治校。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所作说明为指导,学习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以《潍坊学院章程》为核心和主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尤其是提高全校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及师生员工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培养法治思维,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现代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引导他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中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创新学习形式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习形式上要积极探索,努力创新,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邀请理论专家对重大理论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解读和辅导;要邀请高等教育专家和学者就高等教育形势和改革发展问题来校讲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结合学校实际,思考探索学校的改革发展;要紧密联系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座谈讨论;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干部师生开展专题考察和调研;要组织学校宣讲团理论专家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精神进行集中宣讲;要自学中宣部推荐阅读书目和学校学习参考材料;要结合自身实际,借用校园媒体及新兴媒体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
要注重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读文件材料与辅导报告相结合、理论学习交流与实践考察活动相结合、座谈讨论与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切实安排好学习,使学习教育活动既生动活泼又扎扎实实,特别要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规律,通过学习教育、内省自律达到晓其意、明其理、修其德、正其行的目的。
要注重青年教师的理论学习,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学科和人才优势,本着集中学习为主,坚持自学为辅的原则,健全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利用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读书班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准确把握青年教师思想动态和学习需求,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效果。要注重大学生的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形势发展要求,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组织开展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寓教于乐,引导大学生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五、检查考核制度
(一)建立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建立由个人学习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构成的理论学习档案。个人自学时,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内容,做好理论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时,要对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发言摘要、考勤情况等作详细纸质版和电子版记录,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工作的领导,按照年初有安排、中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的要求,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的学年学习计划、学期学习安排、学习总结、考勤记录等进行检查,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内容安排、形式手段、保障条件、学习效果等进行考核,要把理论学习教育的检查评价纳入年终工作总体考核评价体系中。
(三)建立健全干部师生理论学习的约束激励机制。要严格执行国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采取不同方式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考核时,应查阅拟使用干部的学习档案,并把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在干部考察材料中,要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呈报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必须填写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未达到《条例》规定培训时间要求的,应视情况作出暂缓讨论或先培训后上岗的处理。要把教职工参加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要把学生参加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学生党员发展、评奖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营造浓郁氛围
(一)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理论学习,特别注重内容质量,避免僵化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出理论成果,及时宣传报道理论学习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以此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校园的建设。
(二)党员干部要抓好自身的理论学习,在理论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全面领会把握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当代最新马克思主义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动、组织、引领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教育,做理论学习的模范,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做推动事业发展的模范,不断把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学校党委对全校的理论学习教育统一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学习秘书。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两次,要严格考勤,严肃纪律,保证各项学习任务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在学习时间内安排会议和其他活动,确因公务不能参加学习时,须事前向组长请假,事后要按要求补学学习内容、补记学习笔记。
(二)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般由党总支委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组成。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总支宣传委员担任。各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参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学习纪律,落实好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场所,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三)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学校和本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按照学校学习计划和有关学习规定,严格落实本单位的学习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教育。党总支负责人为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团总支负责人为本单位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学习教育任务的落实。
(四)党委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原则上每月组织党总支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一次。学校办公室与党委宣传部、党校等部门,要按照党委部署,落实好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全校的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内容,准备好学习材料。党校要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培训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五)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在每学年或学期初制订全校干部师生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各党总支、各单位据此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并负责落实。党委宣传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党总支、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学习活动情况,并向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六)学校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党报党刊征订、理论学习培训、校级理论学习研究课题设置、专家讲座、理论学习书籍购置等工作。各党总支、各单位要拿出专项经费,用于理论学习场地建设、理论学习期刊订阅、理论学习设备更新等工作。
全体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要根据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深化认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以端正的学习态度和学习风气,切实履行学习责任,以学习促进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以学习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学习来提高党性修养。
                    
                                                              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主送:各党总支(支部)
潍坊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