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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 作者: 浏览次数:88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潍坊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潍坊学院关于建立健全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潍院办字〔2015〕7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5号)要求,扎实推进师德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现就我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师德规范,强化教师立德树人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师范大学时,提出了做当代好老师的四个标准: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老师为总目标要求,高校必须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立德树人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高校教师要充分认识所承担的神圣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高师德境界;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养成师德自律习惯,提高师德践行能力。我校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准确把握教育规律,自觉提升专业素养;增强仁爱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立足我校实现一个目标、实施四大战略、担当六大任务的发展思路,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抓当前、管长远、见实效的原则,全校要整体构建师德建设新机制,将师德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各项制度中,始终坚持统筹设计,坚持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后勤服务岗位全方位推进,努力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
  (一)把好入职师德关口。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机制,严格把好入口关。学校人事处及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在教师招聘录用和人才引进中,要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行考察,实行师德承诺制度,自觉践行高校师德规范。尤其要把师德作为专兼职辅导员遴选的首要标准,严把入口关。
(二)拓宽师德教育领域。要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德高为师,行为世范”的责任感。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实效。
(三)加大师德宣传力度。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潍坊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要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校园网站、电视台、广播台、校报及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高等教育战线涌现出的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王克老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大师德考核力度。制定潍坊学院师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大师德监督力度。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六)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对师德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将师德表现和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各项荣誉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七)构建师德惩处机制。我校教师不能有下列情形: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情形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后,师德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于违反师德规范的,根据其违规情形,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领导,完善体系,全面提高师德建设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系。学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整体合力。学校党委宣传部为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室)、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加强协调和调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责任体系。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教学院部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把师德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到教研室,体现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具体任务中。相关部门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为师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明确并落实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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