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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9 作者: 浏览次数:184

各党总支(支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学校决定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各党总支(支部)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精心设计组织,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教师、学生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宪法主题教育。法学专业师生要组织一次宪法宣讲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等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务求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二、以宪法日活动为契机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要建立学校宪法教育长效机制。加大宪法资源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我校广大教师和学生围绕国家、公民、权利、义务等宪法理念,设计开发书画、动漫、短句、小品、微电影等主题创意作品。鼓励将优秀多媒体课件上传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鼓励我校法学相关专业积极与潍坊市各中小学合作开展宪法教育课程资源研发。
要将宪法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到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教中。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一次“章程建设大家谈”活动,以宪法精神为引领,认真梳理与各自工作实际相关联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制度,确保于法有据,程序严谨,符合宪法和法治精神,以《潍坊学院章程》为核心和主线,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宪法教育良好氛围
要采用全媒体宣传的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电视台、校报、宣传栏等,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大力宣讲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环境。
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校园新媒体资源,积极吸引师生参与互动,校报、校电视台要对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各党总支(支部)拟开展的活动有创新、有特色的,可及时报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视情况组织校内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各党总支(支部)在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于2015年12月7日前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lilunke@wfu.edu.cn)。

                        潍坊学院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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