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弘扬“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奋力开拓创新,把弘扬沂蒙精神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沂蒙精神成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源泉。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推动学习研究阐释
1.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深化党史学习,每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传承沂蒙精神。〔责任部门:宣传部、各党总支(党委)〕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要求,持之以恒用沂蒙精神武装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把沂蒙精神纳入“三会一课”、党支部集体学习、主题党日内容,围绕沂蒙精神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责任部门:组织部)
3.围绕沂蒙精神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当代价值,沂蒙价值与山东改革发展实践,沂蒙精神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开展深入研究阐发。(责任部门:文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4.加强沂蒙精神等红色文化融入思政教育研究,积极开展红色宣讲,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推进沂蒙精神进校园
1.做好《沂蒙精神》(大学版)教育读本的学习使用。(责任部门:团委、各学院)
2.深入实施红色文化传承工程,注重用沂蒙精神涵养校园文化,结合实际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实践活动、红色主题宣讲、志愿服务、主题文艺活动、文艺作品创作、展示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弘扬沂蒙精神系列活动,做好沂蒙精神弘扬传承。(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
(三)构建新时代党群关系
1.坚持把弘扬沂蒙精神贯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打造全面过硬党支部工作全过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责任部门:组织部、办公室)
2.组织在职党员到所在单位联系的社区或工作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组织党员认领“微心愿”、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责任部门: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弘扬沂蒙精神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践行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将弘扬沂蒙精神贯穿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全过程。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研究筹划,细化活动方案措施,明确任务、时间和责任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有效落实。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全面展示活动成果,切实增强活动影响力、传播力和感染力。
各党总支(党委),各单位、各部门请将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10月10日、11月30日报宣传部。
联系人:陈海霞
邮箱:wfulilunke@163.com
联系电话:8785533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