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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作者: 浏览次数:12

党总支(机关党委)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认领斑马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省级文明校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人员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组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成员。

 二、时间

下午4:30——5:30(夏季时间)

4:00——5:00(冬季时间)

三、地点

    学校主校区北门斑马线、学校南门斑马线、福寿街渤海路路口斑马线

四、职责

1.向行人传播文明安全交通知识,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

2.引导过往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法规

3.引导警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

4.引导提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在斑马线和人行道上推行

5.引导提示行人过马路时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

6.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配合他们做好相关工作。

五、要求

1.各党总支(机关党委)推选1名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负责、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同志担任本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队长,负责活动的组织和联络,扫码入群(群二维码附后);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保证参与活动人员安全可以设立活动组长负责各活动站点的具体组织实施。

2.志愿者上岗前要组织进行简短的培训,明确职责要求和执勤规范,充分展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师生良好形象,活动时着志愿服务红马甲,拿志愿服务红色小旗子。(志愿服务活动前各队长提前到宣传部512办公室领取志愿服务红马甲和红色小旗子,用完后及时送回。)

3.活动期间拍照保留活动图像资料,图片注明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数,由队长发至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钉钉群,(每个站点的活动情况照片不晚于当天20点发送至工作群,以便学校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队长报告。

4.若因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由队长提前向宣传部联系报备后推迟进行,可调整活动时间,但须完成规定活动任务。

5.每个党总支(机关党委)每学期原则上安排2-3次志愿服务,每次10-12人(其中2人为临时替换人员),为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规范性,建议每个党总支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加强活动统筹安排,确保参与活动执勤时的安全。活动具体时间和安排见附件。

   6.市文明办持续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到位、出工不出力、劝导效果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工作认真负责、发挥作用明显的单位通报表扬。请各党总支(机关党委)认真组织本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将活动开展作为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师生文明行为养成、展示师生精神风貌、促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抓实抓细,确保这项活动在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效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7.请各党总支(机关党委)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队长于8月28日前扫码进群。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8785992

 

    附件: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pdf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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