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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 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作者: 浏览次数:10

党总支(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把网络文明传播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引导师生养成文明用网习惯,打通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传播渠道,实现“正能量有大流量”,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网络赋能。结合学校实际,组建学校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具体要求如下

队伍架构

设校级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和各党总支(党委)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校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主要由各党总支(党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负责人组成,各党总支(党委)根据各自实际组建本单位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有学生的要求覆盖到班级。

二、 职责分工

校级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及时将确定传播的网络文明作品,根据传播意见,转发至校级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微信传播群,由各党总支(党委)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负责人根据传播意见转发本级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微信群,做到信息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委)要把网络文明传播作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网络文明传播队伍的组织管理,不断拓展网络文明传播途径营造向上向善的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党总支(党委)要做好本级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信息登记,定期开展本级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培训、交流,提高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履职能力。

(三)加强审核把关。网络文明传播推送的宣传作品按照“谁 首推谁负责”的原则,务必经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立场鲜明、内容正向。

请各党总支(党委)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负责人于9月27日前扫码加入校级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微信群。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8785992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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